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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15 09:53:30 发布

需要理论视野下的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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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理论视野下的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探析 一、引言  从1985年中央1号文件为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打开了大门,到现在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相关政策的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地大规模向城市转移。但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衍生的问题,如学生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制度,以及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在城市入学的高昂费用等种种原因,农民工只得把子女留在农村,因而产生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农村留守儿童。  在我国,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4年上官子木《“留守儿童”问题应引起重视》一文率先提出了“留守儿童”这一问题,呼吁全社会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此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学术界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生活、安全、行为、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索,留守儿童问题亦得到心理学界的“青睐”。但目前为数不多的研究主要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来探析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把其成因主要归结为家庭教育的缺位、学校管理的疏忽和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对造成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内在因素的研究并不多。因此,笔者在需要理论的视野下,分析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心理问题形成的内部原因。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学术界对农村留守儿童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借鉴现有的相关文献资料,本文所指的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农村地区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长达半年以上(含半年),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马斯洛的需要理论的基本内涵  1943年7月,人本主义大师马斯洛在《心理学评论》上发表了著名的论文《人类动机理论》。在《人类动机理论》一文中,他首次提出了著名的人类需要层次理论。他认为,个体的需要构成其行为的动力,而且个体的各种需要有高低层次与先后顺序之分,每个层次的需要及其满足的程度,将决定个体人格发展的完善与否。他将人的基本需要划分为五个层次,由低到高分别为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他认为,这五种需要是人类的最基本的需要,它们是与生俱来的,是激励和指引个体行为的力量,而且只有在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或部分得到满足时,高一级的需要才会产生。  同时,马斯洛将缺少基本需要的满足称之为“需要的剥夺”,需要的剥夺会导致心理的病理状态。他认为,生理需要的剥夺会使人疲劳无力;安全需要的剥夺会使人产生恐惧和焦虑;爱和归属需要的剥夺会使人有攻击性或羞耻感;缺少尊重需要满足的人,会怀疑自己的价值和能力;自我实现需要被剥夺也会导致病理状态。马斯洛将所有这些称之为“病理玄学”。[1]   1954年,马斯洛又在爱和归属的需要与尊重的需要之间增加了认知需要,在尊重的需要与自我实现的需要之间增添了审美需要。认知需要是指人对作用于他们的世界有一种好奇心,有一种了解的欲望,从而自觉地进行探索;审美的需要是指人对美的需要以及对美学上令人愉快经验的需要。马斯洛认为,审美需要与其他需要不同,并不是每个人都具有。有时,审美需要与其他类型需要有交叉现象,如要求有序是审美的需要,同时也是安全的需要。认知需要亦是如此,它与其它需要紧密联系:当认知需要得不到有效满足时,其它需要的满足会受到影响;当其它需要未得到有效满足时,认知需要的满足同样会受到一定威胁。  此外,马斯洛还提出了“神经质需要”,它是指导致或引起病态的心理需要。马斯洛认为,神经质需要是对不能满足的需要的补充。如当一个人的安全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他可能会尽其所能聚敛钱财,以弥补自己的安全需要,这便是神经质需要,它对人的健康极为不利。[1]  三、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满足状况分析  (一)安全感的缺乏  马斯洛认为,安全的需要包括心理上和物质上的安全保障,主要表现为人们要求被保护、安全、稳定、有序、能免除恐惧和焦虑等。  国外有研究表明,亲属抚养儿童比一般儿童的身体虐待、忽视和性虐待等的发生率更高。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情况复杂,其虐待和忽视情况可能不同,其安全需要受剥夺或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也会有差异。  沈爱军等人对2003-2007年南宁市农村所发生的10起留守儿童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显示,中毒34人,死亡4人,分别占同期全市食物中毒起数的4.85%、中毒人数的1.20%及其死亡人数的50%。中毒的致病因素以及农药及化学性起数及中毒人数所占的比例居首,分别为50%和44.12%。中毒病例年龄在3-13岁,70%事件为误服引起。[2]在惊叹数据骇人的同时,我们更该做的是反思原因。笔者认为,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大多数留守儿童缺乏完整而不效的家庭教育与保护。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绝大多数是祖辈,而大多数农村老年人文化水平低,缺乏卫生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加之精力有限,无法对孙辈有效承担教育和保护职能。他们更多关心的是孙辈的温饱,尽力满足其生理需要,至于安全需要则心有余而力不足。  另外,公安部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农村留守儿童成为受各类犯罪侵犯的高危人群,其中,留守女童容易成为性侵犯的对象。其实留守女童受性侵害的案件已屡有发生。例如,重庆市其下属一县法院在不到一年时间就办理了14起强奸猥亵留守女童案件,涉及17人;河南省淅川县检察院对200年以来所办理的62起强奸、猥亵儿童案件统计,针对留守女童的性侵犯案件共21起,占34%。[3]留守女童性侵害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莫过于,父母长期在外,疏于对女童的监管与保护;女童自我保护意识差,特别是缺乏女性生理卫生知识。  总之,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直接的照管与保护,比其他一般儿童更易遭受不必要的风险,也更易成为社会不良分子的侵害对象,人身安全缺乏有效保障,导致他们内心缺乏安全感,容易产生恐惧、焦虑、抑郁等不良心理。  (二)情感支持的缺失  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正处于心理发展的关键期。在这一时期,他们需要长辈特别是父母的关注与爱护。马斯洛认为,归属和爱的需要是指一个人要求与其他人建立感情联系或关系。而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农村留守儿童长期缺少父母情感上的关心与呵护,遇到问题也无法得到父母的直接支持与指导,易产生孤独感、无助感甚至焦虑。笔者的一个访谈对象(留守儿童)曾无奈地说,“他们(同伴)都盼着过年,而我特不想过新年,因为我爸妈总有理由不回来过年。每次看到他们(同伴)骄傲地拉着爸妈的手上街,我心里就难受,想爸妈,想跟他们一样” 。同父母开开心心地过春节,这原本是件很平常的事,而在部分留守儿童看来却成了愿望,甚至是奢望。每每过年过节,或是平常时候,他们需要父母的陪伴与关心,而陪伴他们的却是孤独、寂寞。长期以往,留守儿童容易产生孤独、无助甚至焦虑等不良心理。王良峰等人(2006)用“儿童孤独量表(CLS)”评定三至六年级留守小学生的孤独感,结果显示,有孤独感的留守儿童占17.6%。[4]刘正奎等人(2007)对取自重庆、贵州两地乡镇的667名中小学生(包括留守及非留守儿童)进行焦虑水平及相关因素的调查发现,留守儿童在状态焦虑水平上要明显地高于父母均在家的儿童,同时,留守儿童个体焦虑水平之间存在着一定差异。首先,父母离开时,儿童的年龄越小,其焦虑水平越高。其次,父母与留守儿童的联系频次对其焦虑水平也有重要的影响。[5]  (三)尊重需要被漠视  马斯洛认为,人的尊重需要包括自尊和希望受到别人的尊重。自尊需要的满足会使人相信自己的力量与价值,使他在生活中变得更有自信心和更有能力。相反,缺少自尊需要的人,会怀疑自己的能力与价值,缺少自信等。美国学者乔治•B•阿什福德也认为,儿童的自信心主要受到父母的支持、父母的控制以及父母的参与、儿童对家庭凝聚力的感知及家庭归属感等因素的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结构不完整,大多数是与祖辈和其它亲戚朋友一起生活。农村老年人及部分其它人群的文化素质偏低,不了解儿童也是有自尊需求的,或忽视了不尊重儿童将给他们带来的可能不利影响,往往漠视留守儿童的尊重需要,不少打骂他们,从而使不少留守儿童产生寄人篱下、不受关心重视的感觉。同时,还有部分留守儿童对父母外出打工不理解,加上父母也忽视了对他们的支持与鼓励,他们特别是年龄小的儿童便误以为父母不爱自己,于是把自己留在乡下。这些都容易导致他们产生孤僻、冷漠、自卑或过强的自尊等心理。  此外,还有部分留守儿童因为“留守”而受到同伴的冷嘲热讽,在笔者的受访者中就有这么一位。其监护人反映该受访者经常与人打架,学校老师和周围的邻居也反映了这一问题。当问及为什么打架时,他的回答让笔者震惊,“他们骂我是没人要的野孩子,我恨他们”。该受访者的尊重需要不仅得不到满足,其自尊还受到同伴的践踏,于是产生了攻击行为。关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用美国心理学家多拉德等人的“挫折一攻击”理论来解释。该理论认为人类的攻击行为是由于挫折引起的。该受访者的攻击行为正是由于尊重需要得不到满足这一挫折所引起。  (四)认知需要难满足   马斯洛认为,人有一种解决疑难和理解的欲望,对任何东西都要进行探索,这就是认知的需要。留守儿童正处于好奇的年龄,对很多事物有着强烈的兴趣,而父母不在身边,得不到父母的有效引导,而祖辈无法给予正确的教导,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而肩负留守儿童教育的另一主体:学校。从现实情况来看,它们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亦不到位,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别是不重视学生的心理成长需求。于是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便亲身尝试,甚至为了探个究竟以身犯险,如关于留守儿童打架、盗窃,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报道频现报端。黄士昙(2009)对山东省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发现,在留守儿童中,具有抽烟、酗酒、早恋、说谎、经常出入不良场所、夜不归宿、离家出走等不良行为的达到32.06%,而非留守儿童具有上述不良行为的仅占7.56%。[6]还有一些父母,对把孩子留在农村怀有愧疚心理,便以无条件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作为补偿,这样容易使孩子滋生金钱万能、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形成错误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也不利于留守儿童人格的正常发展。  四、需要理论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启示  农村留守儿童同其它一般未成年人一样,都是社会的新生力量。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不仅关系到留守儿童个人的成长及其家庭的发展,更已发展为一个社会问题,关乎社会的长远、和谐与健康发展。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除了留守儿童自己及其家庭,学校与社会都应积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积极保障生理与安全的需要  根据马斯洛的理论,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是人和动物所共有的需要,是低级层次的需要,一般人都能够得到满足。我国经济几十年来的又好又快发展,农村经济水平也相应提高,温饱问题已经得已解决。依据现实情况,农村留守儿童的食宿方面大体上不存在问题,即生理需要得到满足。但是是否都得到了较好的满足?由于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情况复杂,主要有祖辈监护、上代监护(监护人是留守儿童父母的亲戚或朋友)、自我监护和学校监护,我们不好轻易回答,更应质疑。因此,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要保质保量地满足留守儿童基本的温饱需求。关于安全需要,前面已有论述留守儿童的安全存在隐患。对此,监护人在满足留守儿童的生理需要的同时,还要注意关心其人身安全免受侵害。除了监护人,留守儿童的父母与学校要定期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安全知识教育。对此,有地区建立留守儿童专项档案与教师“家长代管制”,这些都是很好的办法,便于联系与及时关注留守儿童。此外,政府应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净化农村社会环境。如加大力度查禁色情、暴力等音像制品,严格规范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的运作,彻底捣毁地下赌场,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积极而良好的社会环境。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理论,只有在低层次需要得到满足或部分得到满足时,高一级的需要才会出现。因此,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及其它相关单位及人员要积极保障留守儿童的生理与安全需要,以使他们能够产生更高级的需要。  (二)满足归属与爱的需要,注重尊重的需要  有专家说过,没有亲情的教育是一种残缺的教育,父母的关心与呵护是其他任何亲情都无法代替的。留守儿童与其它一般儿童相比,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父母不在身边。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留守儿童的许多心理问题主要是由于他们缺少亲情关怀,情感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为此,我们现在最应该也是首先要做的是,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亲子沟通的有力机制,弥补留守儿童的情感空白。父母要保持同留守儿童本人、留守儿童监护人以他们就读的学校老师三者间的联系,其中最重要的保持好同留守儿童本人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留守子女的状况,着重了解子女的心理状况。通过写信、电话和定期回家等方式,与子女保持情感交流与互动,倾听子女的心声,了解子女的需要,满足子女的情感需求。除了父母,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及老师也应承担起部分责任,因为留守儿童最常接触的人是他们。他们应真正关心留守儿童的成长,给他们亲情温暖,而不仅是关心他们的温饱或学习,特别是老师要重视留守儿童的心理成长,加强同留守儿童的谈心谈话与心理健康辅导。   除了满足留守儿童归属与爱的需要,还要重视其尊重需要。监护人、父母、学校老师及其它相关人员要积极关注留守儿童,让留守儿童知道自己有那么多人关心他、爱护他。罗杰斯在他的临床实践中也发现,一个人能否成为充分起作用的人,取决于其早年是否受到父母的积极关注,即父母的接纳、关爱与赞扬。因此,留守儿童父母要特别处理好工作与关心孩子间的关系,注意与孩子的沟通,给予孩子充分的关爱、接纳与表扬,培养孩子的自信心,满足其尊重的需要。监护人与老师也是一样,不要一味打骂或体罚留守儿童,注意德育,当孩子获得进步时,要及时给予赞扬与鼓励,让他们知道自己是有能力、有价值的人。  (三)重视自我实现的需要  在人类的各种需要中,“高级需要比低级需要具有更大的价值。人的最高级需要即自我实现需要,就是以最有效、最完整的方式表现自己的潜力。个体愿意为高级需要的满足牺牲更多东西,而且更容易忍受低级需要得不到满足时的失落”。[7]  农村留守儿童同其它一般儿童一样,有表现的欲望和创造的愿望。监护人特别是祖辈监护人,不要因为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的关心而觉得他们可怜,便过分溺爱或放纵他们,不让他们参与任何劳动,相反,可以适当地分配些工作任务给他们,让他们在完成任务中体验自己的价值。同时,学校也应为留守儿童创造条件,如积极组织各类比赛、多种社会实践活动及其它课外活动,让他们通过参加这些活动,施展自己的才能,满足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同时,在参加这些活动的过程中,留守儿童也可以满足自己的部分好奇心,满足某些了解欲望,从而满足他们的认知需要。  注释及参考文献:  [1]郑希付.现代西方人格心理学史[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7:427-429.  [2]沈爱军等.10起留守儿童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J].现代预防医学,2009,8.  [3]杜雪梅.关注留守女童性侵害问题[J].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4.  [4]王良峰等.农村留守儿童孤独感现状研究[J].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6,7.  [5]刘正奎等.农村留守儿童焦虑的特点及影响因素[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7,2.  [6]黄士昙.山东省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的调查与分析[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9,4.  [7]成明编译.马斯洛的智慧-马斯洛人本哲学解读[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20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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